核電站退役是怎么處理的?核電站退役,是指經(jīng)過去污與拆除包括移走放射性物質、拆卸設備和廠房、清理廠址等,最終達到不受限制開放或使用廠址。為保護公眾和環(huán)境,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:廢物的最少化,排放的最小化,人員的輻射防護最優(yōu)化。
為確保退役后廠址放射性水平在國家規(guī)定的范圍內,保證環(huán)境安全和人員的輻射安全,退役活動可能需要幾年甚至長達幾十年。整個退役過程一般可分為3個階段:首先是監(jiān)護封存及工作準備階段,包括源項調查、制定方案,編制可行性報告、安全分析報告、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報告等;其次是去污與局部拆除階段,包括部分拆除工作;最終處置期,拆除所有放射性材料、設備部件和環(huán)境整治,廠址恢復成綠化地帶。
目前,核電站退役可分為3個方法:立即拆除,延緩拆除,就地掩埋。反應堆內存在大量的放射性廢物,監(jiān)護封存一段時間后能顯著降低放射性水平,對退役活動的開展有利。國際上已退役核電站一般都采取延緩拆除方案。
通常各國對核與輻射設施退役的管理都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(IAEA)的規(guī)范。自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,IAEA開始出版有關核與輻射設施退役的文件,用來指導各國的退役工作?,F(xiàn)在,在我國國內普遍執(zhí)行的只是退役的實施計劃。退役計劃強調的是退役活動實施前的有關退役的考慮和安排。
(審核編輯: 智匯張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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